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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3年03月30日 08:56  发布人:校长办公室  浏览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5日放假,共1天,不调休。

二、有关要求

1.树牢底线思维,做好各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保卫处牵头有关单位对安全工作进行周密安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火、防盗、防事故;国资处牵头有关单位做好节日期间水、电供应等保障工作;后勤处做好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财经纪律,严禁节日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等“节日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3.各学院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管理,倡导绿色文明祭扫。

4.各单位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安排,严格值班值守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请各单位于4月3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通过办公系统报送值班表。


闽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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