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进金院长在综合楼六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教学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肖庆伟副院长,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及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讨论通过了《漳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改稿)》。
会上,教务处处长黄金明与副处长胡世荣分别向教学工作委员会简要说明《漳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漳师院[2003]53号)文件重新修订的原因和征求全校教职工的意见,以及在多次调研、逐条审核、律师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修改意见初稿。
教学工作委员会认真听取了教务处所做的汇报,深入讨论、问询、审核有关条款。在与会人员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会议审核并通过《漳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改稿)》,并建议颁布施行。会议要求各系(部、相关处室)组织全体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认真学习相关条款。
会上,教学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肖庆伟副院长强调各系要成立教学事故认定小组,规范教学事故认定程序,强化规范教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