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我校在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进金院长、副主任肖庆伟副院长出席会议,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及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李进金院长主持。
会上,李进金院长为与会人员逐条解读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内涵。李院长指出,《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是教育部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全面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于2012年3月正式下发的重要文件,也是今后指导各高校切实提高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强调,我校正处于深化内涵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对于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深远影响。
会议指出,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多年来我校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显著的成效。今后学校要严格按照《意见》的要求,继续牢固确立质量至上的理念,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改革创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会议要求,各教学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意见》并制定相应的贯彻举措,特别是在高等教育稳定招生规模的背景下,要进一步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实践教学,将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作为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将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作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特别是教师的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