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二、有关要求
1.放假期间,学生可通过welink平台上的“学工系统”进行外出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做好出行轨迹登记,填写请假时间、事由、外出地点等,审批通过后通过扫码出入校门。其中,跨省出行学生须在《学生疫情期间跨省出行备案表》上做好备案,返漳入校前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教职工要按照学校常态化防控要求,原则上不出省旅行,离漳要按照防控要求进行审批,出行要自觉做好防控措施,合理安排出行,避免人员聚集。
2.保卫处牵头有关单位对安全工作进行周密安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火、防盗、防事故;国资处牵头有关单位做好节日期间水、电供应等保障工作;后勤处做好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财经纪律,杜绝“节日腐败”。
4.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到岗值班要求,保持通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请各单位于3月26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通过办公系统上报送值班表。
特此通知。
闽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