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6年4月4日(周六)至6日(周一)放假,共3天,不调休。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假期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保障中心、保卫处等部门要做好假期水、电、网络供应以及食堂、宿舍管理等保障工作。
2.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健康安全教育,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提高防火意识,严防意外事故。
3.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节日腐败”。
4.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学校总值班室。学校总值班室电话:2591390,地点: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逸夫楼)703。请各单位于3月27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通过办公系统报送值班表。
党政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